Monday, May 2, 2011



這次出差,讓我反思了自己對抽煙的看法。

原來抽煙之所以討厭,是因為在不對的地方抽。

我不抽煙,不喜歡那朕味,也不覺得姿勢有型,但可以接受其他人抽煙,只要不要直噴到我臉上便可以。有些人對煙民很反感,去到不肯做朋友的地步。我還可以,如果極度討厭抽煙的指數是10,5是無所謂,我大概去到6吧。

香港地方淺窄,以前有些沒公德心的人,會在電梯抽煙,燒盡有限的空氣,那是不對的地方;因為沒公德心,慢慢地全部煙民就遭人趕盡殺絕,要在廁格,像等客般挨在柱子旁企街(打扮得美美的女生尤其礙眼),或站在馬路邊垃圾桶旁美其名打邊爐,其實通通都是場景不對的地方,也是為勢所迫,所以只會惡性循環,讓人覺得抽煙的德性愈來愈討厭,連煙民都覺得自己愈來愈無型。就無奈地戒了。


這是家長式的治民方法。

這次同行的攝影師是煙民。到達租住的地方後,看到有陽台,就代他問房東是否可以在陽台抽煙?房東聽到很愕然,說:噢,其實我們都抽煙,平時都是在家裏抽的...然後不好意思地反問我,你介意嗎?

原來世上還有這麼一個地方,是有抽煙的自由的,反而我變成了少數派。我一進門,就把「健康至上」的所謂江湖規矩套用到人家的頭上,是我太大意。

這裏的人住家地方大,風也大,就算坐在你隔壁抽,也聞不到煙味。他們抽煙不是為抽走寂寞或者空虛,也不會邊走邊抽,都是坐著抽,是生活上放鬆的一刻,或者談天說地時燒支煙,那一念之差,感受和格調就差天共地,是旁人都看得出來的。

我仍不喜歡抽煙,但我很欣賞這個地方的人的互相尊重。有地方,有自律,就有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