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五年半,住在菲律賓。每隔半年,在快要忘記有媽媽的時候,便有人來探望;求了又求,求了又求,求了五年半,才終於可以走。說起來,我真是個有毅力的小朋友呀。
一個這樣將我丟到荒島、(主觀而言)不負責任、(客觀來說)不知所謂的女子,我居然不曾討厭她,這就是切肉不離皮吧。不過,我跟東南亞的緣分,我的毅力,以及我求人的quota,應該就在那時候差不多耗盡了。
雖然住了好幾年,我對菲律賓的印象跟這宗的槍擊事件一樣,是片面的,遠距離的。生活只限於大屋和一街之隔的學校,短短五分鐘的路,不讓自己走,要由司機接送,下課,再坐車回去。因為怕綁架。
是的,未夠七歲,我就知道kidnap這個英文字。
呀,還有跟kidnap一樣可怕的香蕉煲豬骨湯。灰色的湯水,有香蕉的纖維飄著...我係唔多鍾意飲中湯的。
不過,芒果很好吃,吃到出水泡還要吃。
大閘有個活窗,成為我看世界的窗口。大部分時間,外面只是一條大馬路,車子呼嘯而過,試過有一回,教宗的車子駛過,工人姐姐抱著我看了一眼。偶然也會有雪糕車的聲音響起,工人姐姐心情好的話,就會出去買些吃的給我,那就是一個愉快的下午了。
有時,大閘也會開啟,外面的世界令我很好奇,但,就是不敢雷池半步。
在工人房,聽工人姐姐儲下的英文細碟,有大量的Beatles。沒有大人播放時,我就打開她們的櫃子逐張翻閱,看歌名,然後在腦中想像,奏起那首歌曲,那是另一段快樂時光。
大屋旁邊是草地,走過草地便是工廠,出尼龍線製品的,例如蚊帳,食物罩子等等,也不見有污染。有一回工人罷工,折騰了半晚,小孩都給關在電視/書房中。那是唯一一次可以光明正大進去這個房間玩。其餘時間是竄進去偷糖食,特別滋味。
在這個大屋裡,我有三個哥哥一個姐姐,二哥三哥在客房藏了許多美國漫畫。趁人不覺,我就喜歡躲在客房床底下看漫畫。我的最愛是變形俠醫(The Incredible Hulk),看到俠醫被人欺負,被人誤會,我會睇到喊,睇到擲書的,是我第一次有意識的發脾氣,激心。這些漫畫,以至那些唱片,後來都成為通識營養,滋養我對流行文化的欣賞能力。
有一回,不知誰聽錯,以為我藏了一把槍,阻我看漫畫的雅興,大人逐個趴到床底探問,但又不敢兇我,又折騰了半天,才知是一場誤會。到現在都不敢肯定這是夢,還是真有其事。後來才想到:咦,大屋中是有槍的。
再後來,二哥就給醉漢的一槍帶走了。在黑金籠絡下,公義一直沒有到來。
L說過,我人生幸運的日子比較多,我同意:有時,陰天也是一種福份,只記取過眼雲的溫柔,不用被赤裸裸的真象曬傷。
那個下午,在余姚江邊的祈禱沒能兌現,對不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