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ly 20, 2007

正誰的道德?

揭明報
看到兩段有關明光社的新聞
第一段是影視處把名畫當不雅物品的事件
有一段配稿的題目是:

蔡志森指封面可接受

編輯把這個傢伙的看法起在標題上
意圖很明顯,不多說了
另一段是:

校長創明光社正道德風

看了這一段,更是啞口無言
原來穿比堅尼是不道德
小孩看4級碟是傳媒的錯...
為了多積陰德,不想再多加鞭撻
內文留待大家自己詮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