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September 30, 2007

天!

日本攝影記者在緬甸殉職
中槍倒地後仍手執攝錄機
當時還未有更詳細的片段
傳媒已爭相形容他「克盡記者的天職」

上天賦予的職責,才是天職吧?
如果是國家元首讚揚亡者還可以
同行形容同行就有點肉麻
記者應該用事實舖陳想法
說他「死時手中仍執著相機」就夠了
半句塗脂抹粉都嫌太多

Encore:
收到某校推出信用卡的宣傳
有三份迎新禮物
第一份是分期付款優惠
另外兩份禮物則可用優惠價換購
查過字典,愈查愈搞不懂
為什麼要錢的東西叫做禮物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