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rch 10, 2008


第一誡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。
第二誡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。
第三誡 守瞻禮主日。
第四誡 孝敬父母。
第五誡 毋殺人。
第六誡 毋行邪淫。
第七誡 毋偷盜。
第八誡 毋妄證。
第九誡 毋願他人妻。
第十誡 毋貪他人財物。


同事負責招聘
應徵者有新有舊
有人耍了些小手段
破壞了江湖規矩
同事不忘下註腳:佢係教徒嚟架


怎樣才算是稱職的教徒?
如果跟住十誡做人
的確沒一條「毋破壞江湖規矩」
但即使每周望去禮拜,父慈子孝
其他事事機關算盡
又沒法理直氣壯說自己是個好教徒

現今最多教徒「出櫃」的地方
除了教堂,就是法庭
難道耶穌甘願被釘上十字架
就是為了讓求情的借口
或者報小學時可以多5分?

「佢係教徒嚟架」
good
但入教只是起點
入教後的路還很長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