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rch 14, 2010

每逢爆出貪案,我們總會問:         
都咁有錢啦,點解仲要貪?

城中貪案或詐騙金額,不及祖國驚人
少則一萬幾千,最多數十萬幾百萬
以犯案者的身家地位
用正途也可以在短期賺取得到
犯不著以一生名譽作賭注
是以大家才會提出這樣的質疑

近期主角是陳志雲
消息傳出後,幾乎可用普世歡騰來形容
也有些朋友反應不大
我覺得這跟憎人富貴或性向歧視沒有關係
而是視乎你平日看不看TVB和娛樂版
唔,這麼說吧:
如果有一個人
每晚看電視時在你的廳中間走來走去
罪不至死但是騷擾至極,走足16年
忽然有一天,他消失了
你是禁不住會舒一口氣,兼從心裡笑出來的

一個入行多年的管理層
要食價也不用等到現在
又不似欠下巨債要急於償還
為何會犯下這種錯誤?
診斷的結果,不外乎是「為仔亡」
一向以Asexual自居的大師
終究貪戀塵緣

從來都相信人是感情動物
「修身、齊家」不只包括品行道德
還要學會誠實面對情感和內心
愈是要用理性對抗,控制自己
最後往往死得愈慘

平日有句口頭禪:(你)不值我坐監
志雲大師找到了
不知應該替他高興還是可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