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September 17, 2011

Naive

電視台因為「報錯」江XX的死訊,被中央和社會各界炮轟了一輪;電視台老闆嘻嘻的說:這種(報錯死訊的)事情,在香港不是很平常的麼?兩個月後,老總和副手引咎辭職。

先解釋一下為何會括住「報錯」兩個字。在下在報界混了大概十年,從裡看到外,所以我們看到的東西,跟從外面看進來的不太一樣的。新聞最緊要快,唯獨新聞人物的死訊例外,行規是要反覆從兩個以上渠道證實,甚至等行家先報道,寧願報慢、報漏,都不願意報錯。

中央呢?他們做法更小心,「小心駛得萬年船」還不夠,即使船爛剩了三根釘,他們都要千秋萬代,不准船有一絲下沉的危險--船,就是指政權的穩定。所以對領導人的死訊,例有「試水溫」的機制。最慣常做法是以一些所謂「消息人士」的名義放風聲,短者三五天,長則一頭半個月,視乎死者的江湖地位,等大家都有心理準備了,才正式公布。

後來不知從何時開始,手段升了級,會找一些友好但又非官方的傳媒,發放獨家消息,而通常都會選一些有信譽的,待報道出街之後,再跟別的部門扯貓尾,出來指摘一番,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。會得寸進尺用到這種手段去「試水溫」,是為了增加消息的可信性,而且正所謂「出得黎行,預左要還」,傳媒的聲譽和操守怎麼受損,都不在官員考慮之列,在他們眼中,養犬千日,都留在這些時候精忠報國;無論報道的是否真相,無論事前是否知道自己正被利用,為了保持良好關係,死貓只能硬吞。

在這期間,死者其實死了沒有,確實是什麼日子去世,外界都不會太清楚,唯一可以給大家的貼士是:會漏出這種風聲的人物,一般年紀和健康都不會很好,否則早就自己行出來闢謠了。


與那位老闆說的剛相反,在香港報錯死訊,近十年只發生過兩次,第一次發生時,行內人都很驚奇,因為涉及的是採訪信譽極好,行事一向極小心的傳媒,遇到敏感消息時,行內人甚至會先參看它的報道,以證實可信性;到這一次再發生在另一傳媒身上,大家大概猜到原委,就不再那麼出奇了。唯一令我驚奇的,反倒是那位老總英雄式的行為和悲憤。沒有立場就不是傳媒,所以找到志同道合的位置和機構是很重要的,這位前輩自己甘願上賊船在先,事後卻如此悲憤,又不講清楚,處處顯露「我幾咁負責,我幾咁以大局為重」,只能說,唔,江XX說得好,我們香港傳媒,真是Naive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