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展出差生涯後,開始講究腳上一對夥伴的質素。都是用腳走的路,荒野泥路、初春雪地、高級餐廳雲石地板,跟老城石仔路,要求的鞋子就不盡相同。
我們這等出外走走糴糴之人,一定是球鞋/行山鞋。頭幾回是穿了Converse上路,也是平日著慣的牌子,百多二百元貨仔,永遠的藍色牛仔布,在香港走走碰碰一直沒有大問題。第一次到寧波還可以,因為遊走的多數是市區石屎路,跟香港差不多,到第二回布拉格,天天走石仔路,就開始叫苦了--如果跟情人走上一段,那叫做浪漫;一連七八天,走七八小時,天天著十幾磅資料和器材走在石春上開工,那就是地獄式的命遊,即使你再怎麼喜歡腳底按摩或者SM,都會吃不消的。
現在的出差鞋換成了New Balance,鞋底比Converse厚,但鞋子輕身,內籠很軟,沒有一岩一忽的古怪位,跑起來只覺身輕如燕。顏色仍然是沉實都無朋友的深藍色--穿起太花俏的球鞋到國外,只會自招麻煩,而我出門最不想惹的就是麻煩。
還置了一雙雪靴。真正用來工作的雪鞋,不能買中看不中用的皮,毛毛是要置在裡面才暖,否則下起雪來,真會滲水冷得你雙腳變雪條走不了路。一直看了好幾家都看不上眼,最後在台灣給我走到,而竟然也是NB,完全符合要求,得來全不費工夫:外面是防水料,面是毛毛料,平實的顏色,鞋身輕而保暖。呢頭買,個頭再出trip就即時用得上了,陪我踏過人生第一場白雪,真是天賜的好鞋子。
暫時仍舊無法解決的是沙灘。這些拍出來懶靚的景,是我最怕的,什麼鞋踩上沙灘都是死路一條,不死也會一直漏沙漏幾天,就算換了拖鞋涼鞋,沙粒攝到鞋帶和腳之間一直磨,足會把皮磨出血。如果即興的只有捨命陪君子,否則唯一方法就是赤腳,同埋帶毛巾和水洗腳抹腳。
另外還有一些斯文鞋。人靠衣裝是有一定道理的,不過說實話,這些鞋子其實是個人fantasy多於實用,尤其當你在平日的圈子中建立了一個固定形象,就會有心理關口,有時會不敢走出那個框框;所以,「出trip見人」只是給了我一個理由在平日多穿上它們,轉轉口味吧。
「嘩,乜咁女仔呀?」係呀,我係女仔黎架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