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ne 6, 2011


做了這一行以後,常常會被人問到,你們這本書開宗明義是講食的,那麼你們吃東西是否很嘴刁?

回答之前,先講一個有關「家規」的故事。

我家素來自由,有家規,但一般是在閒談、身教或潛移默化的情況下灌輸,不會排排坐正經跟你講。其中一條,就是關於吃。我們家有兩個小孩,哥哥很年輕就自立,後來搬回來。他對吃比較隨便,懂得煮,但從不開火,回家肚餓,剩菜就冷冰冰的直接從冰箱翻出來吃,不會翻熱,如果沒有剩菜,就乾啃白麵包,茶不會泡一杯,連牛油果醬也懶得塗,食對他的作用就是填肚。母親看到就嘆氣,跟我說:就算吃公仔麵,都要對自己好一點呀。

母親多年來講過無數金句,八成都是右耳出,但這一句二十年前聽的「好一點」我一直記到現在。「好一點」,不是要不惜工本吃最好的,或是什麼都要自己handmade,而是當你手上只有公仔麵時,盡可能在有限的時間,成本和食材範圍內,做多一點點,因為最終要把結果吃下去的人,是你自己。

就以公仔麵來說吧,我們都是吃出前一丁,但吃過的朋友都說我們家的比較好,分別其實在於「過冷河」,這是跟母親學的方法,也試過吃沒有過冷河的泡麵,以作比較,那質感就是有差別,也證實了「過冷河」的需要,所以我不介意投資多一些時間,做多一重工夫。也有些時候,人實在很累,但我還是記住「好一點」的訓示,情願改吃別的簡單一點的東西,例如多士,都不想吃求其煮出來的公仔麵,因為自己證實過,明知道不好吃,就不好親手浪費人生的quota。

回想起來,這個家規不只影響了本人的飲食習慣,在生活和工作,也有正面的影響,當我惰性發作時,會推動我咬緊牙關再做,也不會急進貪快,避過了許多人生的陷阱。入了這間公司之後,就更感覺志同道合。因此,同是吃西瓜,我們不怕多走兩步,到調味架或者canteen借一樽鹽灑一灑,我的西瓜就會比你放入口的更甜;買了紅酒,不太好喝,我們不會硬喝下去,加上櫃上那一小瓶伏特加,再買枝橙汁和檸檬汽水,就是一jar Sangria;去吉野家吃牛肉鍋,攝影師會帶自備兩隻雞蛋下樓,他的火鍋湯底就會比鄰桌的香稠;開OT肚餓了,開個鍋煮通菜,有人會記得冰箱有腐乳,每人一磚,這條菜就錦上添花。

我的腦子不算聰明,再細心運用,也做不出火箭來,也研究不出救人的疫苗,但我可以為自己和親友的生活,創造一些小幸福,將時間花在這些小幸福上,我覺得比多賺一些錢,或者多省一些時間打機看影碟,都要值得。

回頭說那條問題,做了這一本書,食野係咪好嘴刁?我會回答說,我們不是嘴刁,我們跟你們吃的都一樣,我們不過是比別人多做一點點吧。